7月21日,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《網絡安全法》《數據安全法》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《行政處罰法》等法律法規,依法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:滴滴)處人民幣80.26億元罰款,對滴滴董事長兼CEO程維、總裁柳青各處人民幣100萬元罰款。對此,滴滴方表示:誠懇接受,堅決服從。
滴滴存在哪些違法行為?
一是違法收集用戶手機相冊中的截圖信息1196.39萬條;
二是過度收集用戶剪切板信息、應用列表信息83.23億條;
三是過度收集乘客人臉識別信息1.07億條、年齡段信息5350.92萬條、職業信息1633.56萬條、親情關系信息138.29萬條、“家”和“公司”打車地址信息1.53億條;
四是過度收集乘客評價代駕服務時、App后臺運行時、手機連接桔視記錄儀設備時的精準位置(經緯度)信息1.67億條;
五是過度收集司機學歷信息14.29萬條,以明文形式存儲司機身份證號信息5780.26萬條;
六是在未明確告知乘客情況下分析乘客出行意圖信息539.76億條、常駐城市信息15.38億條、異地商務/異地旅游信息3.04億條;
七是在乘客使用順風車服務時頻繁索取無關的“電話權限”;
八是未準確、清晰說明用戶設備信息等19項個人信息處理目的。
此外,滴滴公司還存在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的數據處理活動,以及拒不履行監管部門的明確要求,陽奉陰違、惡意逃避監管等其他違法違規問題,給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和數據安全帶來嚴重安全風險隱患。滴滴此次被罰巨款,與數據安全、個人信息安全有關,而且“情節嚴重、性質惡劣”,共存在16項違法事實。滴滴公司相關違法行為最早開始于2015年6月,持續至今,時間長達7年。
個人信息安全的底線在哪里?
觸目驚心的數字背后,不禁讓人思考,在信息爆炸的時代,個人信息安全的底線究竟在哪里?
為何垃圾短信源源不斷、垃圾郵件鋪天蓋地?又維護騷擾電話接二連三、網絡詐騙屢禁不止?我們如何在享受數字時代的獲得感、幸福感的同時,也能擁有安全感?
一方面,國家應加強網絡安全、數據安全、個人信息保護等領域的執法力度,嚴厲打擊危害國家網絡安全、數據安全、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等違法行為;
另一方面,需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,形成強大聲勢和有力震懾,教育引導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運營,促進企業健康規范有序發展。
識蛛可信身份服務平臺
南京壹證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為行業內領先的可信身份服務商,深耕網絡安全領域多年。公司致力于推進數字證書、可信身份、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和發展,為網絡安全提供保障和可信身份服務。
公司運營的識蛛可信身份服務平臺通過特有的數據加密技術,做到只驗證、不存儲用戶任何隱私信息。在數據傳輸過程中,識蛛平臺通過國密算法對數據的完整性、機密性等進行保護,數據不以明文傳輸,切實減少信息泄漏風險。結合統一認證、單點登錄、最小授權、加密傳輸的可信服務模式實現個人隱私保護,避免各類APP等服務端過度收集個人信息造成信息泄露。
未來,公司將嚴格按照《網絡安全法》《數據安全法》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等有關要求,自覺維護國家和信息安全、履行社會責任,為網絡安全行業健康發展貢獻力量。